近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于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此《通知》經國務院批準,自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開始實施。
此舉措快速推出,要追溯于2011年末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明確表態:2012年國家要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結構性減稅政策。事關民生日常餐桌的蔬菜,其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打響了2012結構性減稅的第一槍,實屬快哉。
蔬菜是“菜籃子”工程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多年來一直在矛盾的發展中度過。近年來,蔬菜產地的源頭,收購價格低廉傷農事件層出不窮,而蔬菜市場消費者終端很少吃上廉價菜,一正一反的首尾竟是兩種僵局,這種不平衡的關系,中間流通環節成了重災區。
而今,兩部委對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初衷就是緩解其價格存在的矛盾,讓利給消費者。這種利用稅制進行市場調節是否達到預期?很難預測。在長期看來或許是有效機制能夠化解市場矛盾,但在目前短期來看,瀕臨春節需求旺季,受市場供需關系所致,一般較難把蔬菜價格拉低。選取該階段充當試驗期,很難讓消費者感到惠及政策的效果。
下面就關于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的舉措,結合市場情況進行分析。該《通知》一頒布,就有權威部門采用靜態值進行預測估算。據媒體報道稱,該政策實施后蔬菜流通環節減稅規模將達150億元。接著廣發證券也做出粗略測算為中國蔬菜流通業年增值稅征收額不超過50億元。不管預測是否有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否能夠化解蔬菜供銷體系間存在長久的矛盾,讓首尾兩端的承受力距離拉近些,才是正道。
首先,本次免征增值稅的蔬菜產品分三類界定,兩種方式免征或不免征,列舉的較為詳細,對蔬菜成品和半加工品的企業是有利的,而對蔬菜加工品企業不能免征,是否會打消其積極性,讓其轉型或減少生產線,這些企業畢竟也是蔬菜供銷的重要一環,他們給蔬菜提供了更長的保質期。
由此看出,蔬菜加工企業一旦無利可圖,便會放棄生產,或許導致蔬菜生產源頭的擠壓,價格或許下降,傷農事件或再次發生,而蔬菜加工品產量縮減。由于供需關系因素,或導致價格再上揚,消費者再傷不起,所以說,發展改革很難達到全面,只要在執行中能夠避免極端事件發生就算有效。
其次,對農產品銷售征收增值稅劃分四類: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是免征增值稅的;銷售農產品未達到起征點的個體戶免征增值稅;銷售農產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13%的稅率征收;銷售農產品的小規模納稅人則執行3%的征收率。后兩種據蔬菜企業類型均在年銷售額上設置了一個門檻,這個門檻也容易被肢解,向免征或低稅率的檔次靠近。
再者,蔬菜屬于農產品,有關農產品增值稅征管問題一直是國內流轉稅體制中漏洞較大的環節,關聯到物價與民生。蔬菜流通環節減稅規模的預估和測算相當復雜,牽涉的環節錯綜繁雜,蔬菜批發環節和零售環節的銷售額很難統計到準確數據,無形中加大了免征或不免征或稅率的實施的難度。
綜上所述,鑒于此種情況,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受益到底歸誰較為模糊,蔬菜價格高低從源頭收購到終端銷售的各個環節與供需關系緊密相連,能夠免稅是好事,但在執行上需避免把好事變成某些人或企業牟利的捷徑,期待國家根據市場情況逐步完善,最終成為利民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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